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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公交车成流动绿色风景线

我市已逾1800辆,占公交车总数比例超过71%

  本报讯  (记者蔡晓丹摄影报道)如今,越来越多的新能源公交车穿行在汕头的大街小巷,成为一道流动的绿色风景线。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我市2015年开始推广新能源公交车以来,逐年加大推广应用力度,目前全市已购置新能源公交车1801辆,占公交车总数比例超过71%,已提前完成2019年任务指标。

  近年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环保意识,大力发展绿色便民公共交通,加快推动新能源车辆在公共交通领域的应用,节能减排及车容车貌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自2015年开始推广新能源公交车以来,每年新增及更换比重分别达到80.95%、98.68%、100%、100%,均超额完成省布置的任务指标。据统计,去年全市公交车综合能源利用率提高35%,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量约6万吨,同比降低50%,打造绿色低碳的出行环境。我市还加快新能源出租车投放进度,在新投放及更新车辆时优先选择新能源车型。目前已有500辆新能源出租车完成上牌入户,占全市出租车总量40%多。

  为解决电动汽车充电难题,我市着手抓好充电设施专项规划并制订实施意见,在现有公交站场配套建设充电设施;同时,交通、规划等部门密切配合衔接,充分利用部份绿化用地及高架桥下用地,建设为公交首末站并同步配套充电设施,如新嘉雅园、香域水岸公交总站。目前全市已在33处公交站场配套建设了314个充电桩,实现了“区区有充电桩”。按照公交站场建设同步配套充电设施的要求,汕头站综合客运枢纽首期工程在建设时,同步在负一层停车场配套建设130个充电桩,其中13个为公交车专用充电桩,满足新能源车辆充电。

  在加快推广应用新能源公交车的同时,我市加大力度整治营运客货车辆尾气污染,严格做好道路营运车辆市场准入和年度审验工作。对新购车辆、营运车辆转籍和非营运车辆转营运车辆,其车辆燃料消耗量不达标的,一律不配发《道路运输证》。对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手续。对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6个月的道路运输车辆,依法办理有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注销手续。对到期或即将到期的黄标车退出营运市场。

编辑:林敏秦 发表日期:2019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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