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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倒有害垃圾污染水源

潮南警方现场查获HW21含铬废物约29吨

  本报讯  (记者林子海、林鹏)近日,潮南公安分局接区纪委监委批转污染环境线索,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集相关单位进行研究,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现场查获HW21含铬废物约29吨,依法抓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嫌疑人李某忠、李某任2人。

  7月3日,潮南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在日常巡查工作中接区委第一巡查组转来线索:红场镇仙田村道新坡百姓祖路段临秋风水库一侧被倾倒大量有色污土,且有的已滑下水库边,涉嫌污染水库、威胁饮用水安全。

  接报后,分局领导高度重视,召集相关警种对该处污染点进行勘查取证,并对车辆倾倒废土时间规律进行细致摸底排查。2019年7月4日,治安管理大队将涉案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忠、李某任(均系潮南区两英镇人)传唤到案开展审查,同时对另一涉案在逃嫌疑人陈某亮(揭阳市榕城区人)进行上网追逃。

  经调查,嫌疑人李某忠利用在清扫两英镇新寮门村通往红场镇仙田村的道路及看管该路段不允许让人乱倾倒废土的机会,私自让人倾倒废土进行收费,期间揭阳人陈某亮有废土要倾倒,遂通过其亲戚李某任介绍,联系到嫌疑人李某忠,先后用后八轮货车载了13车的废土倾倒在两英镇新寮门村通往红场镇仙田村的山坑上及上小坑山坑上。

  经委托广州中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倾倒的废土进行危险特性鉴别,结论为所采集的样品具有毒性物质含量超标危险特性,属于危险废物,检测结果超标项目为铬,废物类别为HW21含铬废物,废物代号为900-000-21。经审查,李某忠、李某任二人对其涉嫌污染环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潮南公安机关依法对二人处以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审查中,潮南区相关职能部门正会同属地镇政府对嫌疑人所倾倒有害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编辑:郑钟展 发表日期:2019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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