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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资助5000元

  本报讯 (记者陈文惠)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近日,汕头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我市2019年瑞海助教助学慈善金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款申请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就做好我市2019年瑞海助教助学慈善金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款的申请对象、申请时间和工作要求等发布有关规定通知。

  《通知》明确,凡家庭户口在汕头市(含各区县),2019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被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确定在高分优先投档线以上的本科、本硕连读生或本博连读生(含提前批),因家庭经济原因,筹措入学费用有困难者,可通过高中毕业学校向瑞海慈善金提出资助申请。凡已接受各级政府、社会团体或个人提供奖励或助学的学生,不再重复申请。申请资助时间为本科录取后至7月31日。

  按《通知》,2019年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50万元,资助大学新生300名,经评定予以资助的每名学生一次性资助人民币5000元。资助款每年评定一次,七月底前受理申请,八月上旬进行审核评定工作,八月中下旬一次性发放资助款。

  2019年汕头市瑞海助教助学慈善金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款名额,市直学校分配为市金山中学53名、市第一中学45名、汕头华侨中学4名、市实验学校1名,六个区县共有197名,全市总计300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受资助。

编辑:许少丽 发表日期:2019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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