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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擅自挖掘道路

金平东墩街道执法中队对施工方进行处罚

  本报讯 (记者郭丹摄影报道)近日,金平区东墩街道执法中队队员在辖区金墩市场周边巡查中发现,一施工队未经许可擅自挖掘道路。街道执法中队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并要求施工方限期整改,将道路恢复原状。

  近日,金平区东墩街道执法中队队员在金墩市场周边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一施工队存在涉嫌未经许可擅自挖掘道路的行为,遂马上制止其继续施工,并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然而施工方未能及时进行整改,执法队员对现场进行拍照存证,要求施工方到街道执法中队进一步说明情况。经询问,施工方承认其挖掘道路的行为是其本人行为,并未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属于未经许可擅自挖掘道路行为。该行为违反了《汕头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街道执法中队依法对其严重影响公共环境的行为进行5000元顶格处罚,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将道路恢复原状。

  执法中队对施工方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他们,公共道路不能随意开挖,该行为不仅违反相关规定,妨碍群众出行,更影响了汕头创文的良好形象。经批评教育,施工方认识到自身错误,回去后立即落实整改。

  接下来,金平区东墩街道城管执法部门将加大巡查监管密度和力度,对发现有毁坏公共设施、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等违反相关规定、严重影响公共环境秩序、与汕头创文相悖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从严执法、从重处罚,让违法违规行为“自食其果”,铁腕提升行政管理效能和执法威慑力,从而进一步提升辖区文明程度。

发表日期:2019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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