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网 > 汕头

拖欠民工工资将列入“黑名单”

  本报讯 (记者魏盼生)日前,市住建局对全市房屋和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工资支付开展专项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保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对批评指正后仍不改正的,将其列入汕头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黑名单”,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建筑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据介绍,在各区县和市安监总站检查自查的基础上, 市住建局抽调各区县住建部门和市质监站、市安监总站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随机抽取26个项目进行了检查,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询问民工等方式,检查了项目劳务用工、三本台帐(花名册、考勤表、工资表)、工资月清月结、办理“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以及按实名制方式进行考勤并将考勤记录及时接入汕头市“智慧工地”实名制系统等情况。并随机抽取在建项目110余名民工进行询问。受检的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能够重视工资支付工作,督促在建工程项目部门严格落实民工工资支付的各项工作。其中,由龙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施工承建的“滨港南片区B-03-01地块商品房项目”、由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汕头市濠江区濠江大桥二桥建设工程、府前路改造工程、河中路中段改造工程、玉岗路建设工程项目”落实民工工资支付各项规定到位,抽检时也未发现有欠薪现象发生,予以通报表扬。

  检查组通过询问民工和查看资料也发现: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的金平区“鮀浦蓬洲村龙泉岩前B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一期)项目”有个别民工反映工资未按时按月进行发放,只领生活费作为民工日常开支;汕头市建安(集团)公司承建的金平区“北墩乡立兴楼C、D座续建工程项目”有个别民工反映被拖欠工资;广东东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港区排洪沟与黄厝围沟连接箱涵建设工程项目”、广东中龙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保税区“苯扎氯铵原料合成厂项目”未能提供劳务用工制度、“三本台账”、民工工资月清月结制度等民工工资基础资料。在此,对以上4个项目的施工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要求各施工企业落实专人负责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按规定与每名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编辑:李群 发表日期:2019年07月20日
(版权声明:版权归汕头经济特区报社所有,未经许可,严禁擅自转载、复制、改编本社记者新闻作品,违者将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
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粤ICP备2021148246号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119330007号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1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