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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出台38条举措破解企业发展瓶颈

  本报讯 (记者李扬)针对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日益突出的成本高、融资难、融资贵等瓶颈问题,近日,我市出台《汕头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19— 2020年)》,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包括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促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和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五大方面,共38条具体举措。其中,针对企业关心的经营成本问题,我市将从降低民营企业税收负担、降低民营企业用电成本、降低民营企业社会保险成本等方面给予政策引导和支持。同时,通过支持民营企业利用“三旧”改造等政策完善历史用地手续,促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利用,鼓励标准厂房建设、经营,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比如,经认定的低效产业用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限期开发、追加投资、转型升级、建设厂房、鼓励流转、续期使用、土地置换、协议收购等方式盘活和再利用。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前提下,允许提高建筑容积率,超过原批准部分不增收土地价款。鼓励新建或改建为标准厂房出租、出售给中小微企业从事工业生产和生产性服务经营,享受事后奖补、贷款贴息、分割产权、建筑容积率放宽等政策。

  在金融支撑方面,我市将进一步完善风险补偿机制,全市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扩大至 1.4 亿元,利用负面清单形式把服务对象扩至全市企业。鼓励融资担保,设立注册资本 1.3 亿元的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鼓励融资租赁,鼓励应收账款融资,提供贷款转贷服务。设立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进一步扩大使用规模、适当延长使用期限,为符合银行续贷条件、存在短期资金困难的企业提供短期周转。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对个人创业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给予贴息补助。同时,支持直接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企业债券。设立市产业发展基金,争取省产业发展基金的支持,引导民间投资等社会资本投入,支持和投资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质发展项目。

  此外,《若干措施》还围绕培育发展民营高新技术企业、支持民营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提升民营工业企业互联网创新和应用水平、扩大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政策享受范围、支持民营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实施“政产研·智助强企”工程等政策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健全品牌建设激励机制、推动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提高专利保护水平、鼓励建立名院名校理工类研究生科技创新实践基地等明确具体奖补措施,真金白银助力民营企业创新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若干措施》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落实到政策层面。明确要实行市、区(县)、镇(街道)三级领导挂钩联系企业制度,搭建企业诉求“直通车”,加强跟踪督办,切实解决民营企业合理诉求,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同时,贯彻落实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八项措施”,重点整治在支持、服务、推动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影响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及给民营企业造成严重负担等突出问题。

编辑:李群 发表日期:2019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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