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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受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本报讯 (记者陈若萱)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是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高度关注的民生热点。继6月中旬我市出台《汕头市开展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后,昨天起,龙湖区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专项窗口,统一受理增设电梯的申报和联合审查事项,并为市民群众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据了解,龙湖区政务服务中心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窗口位于西厅14号窗口,自昨天起由专人定岗,正式受理增设电梯申报事项,窗口开设以来,不时有市民前往咨询。前来咨询的住宅业主表示,增设窗口解决民生问题,咨询、申请都比较方便了,同时也提高了办事效率,缩短流程。

  据介绍,专项窗口提供了《龙湖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联合审查必备资料》等材料,市民申报加装电梯时,只需提交:联合审查意见表,增设电梯协议及附件和公示资料,办理手续的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增设电梯设计图纸文本,施工图设计技术文件审查意见,以及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书面说明材料,同时出具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以及业主房屋权属证明文件及身份证信息等七项材料,直接在窗口统一办理。符合技术管理要求且材料齐全的,由龙湖区政务服务中心收件后,分派给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场监督局、城管局4个部门进行联合审查,最快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联合审查意见。

编辑:郑钟展 发表日期:2019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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