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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

  本报讯 (记者魏盼生)近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汕头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将对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基本形成统一的审批流程、统一的信息数据平台、统一的审批管理体系和统一的监管方式的“四统一”,进一步优化我市的营商环境。

  据介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统一部署,推动政府职能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效率和质量。《实施方案》明确到2019年底前,全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50个工作日以内,其中,带方案出让土地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38个工作日内(审批时间不包括公示、召开听证会和论证会时间),初步建成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到2019年底,基本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体系和覆盖市、县(区)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初步建成全市统一的“多规合一”管理平台,实现“一张蓝图”,围绕“一张蓝图、一个平台、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套机制”,不断完善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系。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

  此次改革任务包括:一是统一审批流程,深化改革措施,主要改革任务包括: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阶段、“细化”审批流程、完善审批机制、探索建立前期咨询辅导服务制度、试点推行区域评估、推行全程代办等七方面。二是统一信息数据平台,实行一网通办,主要改革任务包括:建立联合审批平台,建设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信息体系,以及完善信息共享应用等。三是统一审批管理体系,保障改革实施,主要改革任务包括“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细化“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完善“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等四方面。四是统一监管方式,强化主体责任,主要改革任务包括: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信用管理、规范中介服务等三方面。

  目前,市政府已成立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统筹协调。与此同时,制定形成改革任务分解表,将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各具体改革措施进行务分解,细化明确主要任务、具体措施、责任部门和工作要求等,有序推进落实各项改革任务。成立汕头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落实各项改革任务,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改革目标。

编辑:李群 发表日期:2019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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