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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拟增大货禁行路段

市公安交警部门部署加强路口路段秩序管理措施

  本报讯 (记者王开颖)昨天下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有支队各科室所队主要领导和中心城区交警大队、中队负责人参加的专题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当前城区主要路口和路段的交通状况及存在问题,进一步细化、规范勤务方式,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整体效能。

  记者从会上获悉,近期,交警支队组织专门力量对我市中心城区(北区)部分道路对大型货车实施禁止通行或限制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实施情况开展调研。为有效缓解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压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市政府从2008年8月起设定中心城区(北区)34条道路(路段)为大型货车禁止通行路段、29条道路(路段)为大型货车限制通行路段(每天部分时段禁止通行),同时设定了大型货车过境行驶通道。随着我市道路交通压力不断增大,交警部门正在征求各方意见,考虑适当扩大大型货车禁止通行范围,将部分限行路段改为禁行路段。

  根据我市创文提质升级工作要求,会议分析了中心城区68个主要路口的结构特点和管控重点,指出路口交通乱象根源主要在于摩托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强调路口的通行原则为:行人通过路口时必须按信号灯指示走人行横道;非机动车通过路口时不进入路口,统一从人行横道通过并按信号灯指示通行,左转必须二次过街;摩托车靠右行驶,在有摩托车专用道或绿化隔离道的道路须按道行驶,通过路口时按机动车信号灯指示行驶,在设置有摩托车待行区的路口应统一进入待行区停放;汽车应严格按照路口标志标线及信号灯指示行驶,严禁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直行车辆占用右转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行为。

  会议强调,各路口要根据各自实际组织专门警力,针对突出乱象加强日常管理查处,引导交通参与者规范、文明出行。要突出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开展整治,适时相对集中警力,实施路口和路段联动整治,不断突破,形成强大的整治声势。要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设施排查清理力度,尽快调整完善。各级交警部门民警和辅警要严格按照“想干事、有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总体要求,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主动积极作为,齐心协力推动汕头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编辑:林敏秦 发表日期:2019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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