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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数据多跑路 让群众少跑腿

  本报讯 (记者陈若萱、蔡晓丹)参保单位为职工办理医保增员减员登记、参保职工打印个人医保关系转移凭证等业务,现在无需到窗口排队办理了。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从8月份开始,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通过汕头市社保局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就能在网上办理多项职工医保经办业务,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据介绍,参保单位办理业务,可选择单位网厅,然后注册开通用户,使用在社保系统预留的单位联系人手机号码,设置密码后,根据当月已到账数据,可在网上申请办理医保增员减员登记、调整医保缴费基数、参保状态更改(在职转退休)、常驻异地备案预受理业务。

  申报后,可通过进度查询界面查询当月医保申报的进度,标识“已申报”为用人单位已成功将申报数据传送至医保系统,标识“已受理”为社保经办机构已受理经办用人单位的申报数据,标识“已通过”则表示社保经办机构已经审核通过用人单位的申报数据。

  参保职工办理业务的,可选择个人网厅,输入身份证号码及修改后的社保卡医保密码(注意:非个账密码及金融账户密码),可在网上申请打印医保关系转移凭证、办理常驻异地备案预受理业务。

  申报后,参保职工可通过进度查询界面查询申报的进度,标识“已申报”为参保职工已成功将申报数据传送至医保系统,标识“已受理”为社保经办机构已受理经办参保职工的申报数据。

  值得一提的是,医保关系转出凭证可在网上直接打印,而医保关系转入属于“预受理”业务,参保职工在网上申报且查询到业务处于“已受理”的状态后,需携带在外地参保凭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我市所属社保局确认审核。常驻异地备案预受理也属于“预受理”业务,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在网上申报且查询到业务处于“已受理”的状态后,还需携带《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申请人社保卡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若是单位在职职工驻异地工作的,还需提供书面报告)到我市所属社保局确认审核,次月起生效。

发表日期:2019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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