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网 > 汕头

“醉猫”被判拘役3个月

并处罚金2000元

  本报讯 (记者黄泽春)日前,濠江区一摩托车驾驶员吴某接受酒精吹气测试时,现场吹出了316毫克/100毫升的数据,被人称为“醉猫之王”。记者从濠江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对这起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吴某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经查明,涉事男子吴某今年41岁,为濠江区人。7月31日下午4时30分,吴某在位于濠江区达濠街道的家中喝了约一斤洋酒。当天晚上7时30分,他驾驶摩托车外出,准备前往工作的养殖场,途中被执勤民警查获。民警对吴某进行酒精测试,结果显示,驾驶人血液中的乙醇浓度高达316毫克/100毫升。后经汕头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验,从吴某血样中检查出乙醇含量为245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编辑:林敏秦 发表日期:2019年08月23日
(版权声明:版权归汕头经济特区报社所有,未经许可,严禁擅自转载、复制、改编本社记者新闻作品,违者将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
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粤ICP备2021148246号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119330007号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1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