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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法治素养 自觉依法办事

我市举办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活动

  本报讯 (记者王开颖 通讯员罗辉军)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加强法治建设的部署,2日上午,市普法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联合在市中院举办2019年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活动。市普法工作联席会议47个成员单位的局处级领导干部和联络员现场旁听了原告汕头市金平区金园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汕头市人民政府,第三人汕头市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某平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纠纷一案的庭审活动,这也是我市今年首次举办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

  本案原告汕头市金平区金园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因不服汕头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汕行复案[2019]34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上述《行政复议决定书》,判决维持第三人汕头市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汕金人社工不认字[2019]001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上午的庭审在进行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后宣布休庭,合议庭将另行择日宣判。

  市普法办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组织开展这样的旁听案件庭审活动,有利于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也是一次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各区县将参照市的做法,组织科级以上中层干部旁听案件庭审。我们今后每年都会开展这样的活动,推动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也希望各位领导在直观地感受法院庭审活动后,能够围绕案例中反映的共性问题组织学习讨论,切实做到“以案促学”,提高自身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

编辑:许少丽 发表日期:2019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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