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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闯红灯 “添堵”又危险

今年全市因闯红灯引发的交通事故28宗,造成2死39伤

  中山—公园路口红灯亮起,大多数机动车都停下来等,一辆两轮摩托车却熟视无睹闯红灯而过,被路面执勤交警拦下了后,驾驶该车的中年男子显得很焦急,其“理由”是儿子刚在亲戚家走丢了,急着去寻找。

  一名背着挎包的女青年不顾路口亮着红灯,从人行横道上自北往南飞跑通过珠江—黄山路口。面对执勤交警的批评教育,她的解释是:“上班时间到了,想快点赶过去。”

  ……

  这些,都是近期出现在我市中心城区街头的真实情景。从闯红灯行为人的动作看,一气呵成,并无犹豫之意。或许他们认为自己闯红灯的理由十足,人家不是有急事么?但他们忘了最重要的一点:就为了快上这点时间,却要给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埋下一个“地雷”,还要给已经够繁忙的交通路口添乱添堵,值得吗?

  “红绿灯”和“闯红灯”都是民间通俗的叫法,其规范名称分别是“道路交通信号灯”和“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世界上最早的交通信号灯1868年诞生于英国伦敦,随着各种交通工具的发展和交通指挥的需要,交通信号灯不断完善,在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信号灯指示,是现代文明城市题中应有之义,也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基本要求。“红灯停、绿灯行”是大家都耳熟能详的交通规则,但不见得人人都能自觉遵守。今年上半年,我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查处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2.91万宗,这还不包括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行为,由此可见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仍亟待提高。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是一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按照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此种行为的机动车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也就是说机动车驾驶人在每个记分周期只要有两次闯红灯记录,就得去参加满分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领回被交警部门扣留的机动车驾驶证。对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的行为,依法也要给予处罚。

  车辆行人闯红灯的危害性是毋庸置疑的。今年4月20日上午9时许,王某驾驶一辆无牌电动轻便摩托车沿龙湖区泰星路自东往西行驶,至泰星—阿里山路口时闯红灯左转弯,与一辆自西往东直行通过该路口的小汽车发生碰撞,王某倒地受伤,经送医院检查为颅脑严重损伤。今年8月23日晚10时多,中年妇女黄某驾驶一辆无牌电动自行车沿金平区新兴路自北往南行驶至新兴—外马路口时闯红灯右转弯,与一辆沿外马路自东往西直行通过该路口的公交车发生碰撞,造成黄某倒地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在这两宗交通事故中,王某和黄某均被交警部门认定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今年前8个月,全市共发生因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引发的交通事故28宗,造成2人死亡、39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4.59万元。血淋淋的教训反复为人们敲响警钟,在路口停下车收住步等一下红灯真有那么难吗?朋友,务请记住那句经典格言:“平安,才是回家最近的路!”本报记者 王开颖

编辑:林敏秦 发表日期:2019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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