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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逆行玩“心跳”

一小车司机被罚款200元记12分

  道路通行方向是世界各国交通规则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它规定了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方位,避免出现混乱和事故,包括我国在内的全球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都实行右侧通行原则。众所周知,车辆在城乡普通道路逆向行驶都是十分危险的,更别说是在车速极快的高速公路,但近期就有一名车主在汕头辖区高速公路上玩起了逆向行驶的危险把戏来。

  9月4日下午2时左右,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汕梅中队接到市局指挥中心指令:有群众发现一辆号牌为粤U/7B8××的小汽车在高速公路上逆向行驶,险象环生。该中队接警后迅速出动两辆警车,分别往沙溪和湖心两个方向开展巡逻,同时通过信息平台查询并联系到该车车主,通知其前来交警部门接受调查处理。

  当天下午4时,驾驶该车的饶平籍中年男子林某来到交警汕梅中队队部接受调查。据林某供述,当天下午1时许他驾驶小汽车从饶平县出发沿沈海高速公路前往汕头中心城区,途经金洲互通立交时因受导航仪“误导”而驶错车道,导致逆向行驶了近1000米。

  民警对林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驾驶证一次记12分的行政处罚,依照相关规定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林某持有准驾车型为C1(小型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今年7月23日刚满实习期,也算是“不幸中的幸运”,假如他这一违法行为早发生一个多月,其机动车驾驶证将被交警部门依法注销,一切需要“从头再来”。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汕头高速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注意:开车上路行驶,要养成注意观看交通标志标线的良好习惯,这一点在高速公路上尤其重要。一旦错过了高速出入口,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继续行驶至下一个出口,重新规划路线前往目的地,绝对不能逆向行驶或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现代社会科技发达,到处都是“天眼”,机动车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否则不仅要受到严厉处罚,如果因此发生交通事故还应承担全部责任。

  本报记者  王开颖

编辑:郑钟展 发表日期:2019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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