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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送堂侄就医竟醉酒驾驶

马某被查获时血醇浓度超标

  血醇浓度值80毫克/100毫升是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法定标准,这一标准连同“醉驾入刑”规定已为人所熟知,但仍有某些人不当回事。近日,一位血醇浓度超过醉驾标准4倍多的小汽车驾驶人被濠江交警查获,竟然声称自己“只喝了一点酒应该没事”,全然不顾车上几人的身家性命。

  9月2日晚,交警濠江大队民警和协警在汕头礐石大桥收费站设卡开展查缉酒驾醉驾行动。当晚9时23分左右,一辆号牌为粤N/AR4××的白色小汽车沿着礐石大桥自北往南行驶至大桥收费站时,被执勤民警拦停进行检查。当驾驶该车的男青年打开驾驶座车窗玻璃时,一股酒味扑面而来。民警在使用酒精快速排查棒检查证实对方涉酒后,当即要求驾驶人接受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经检测,此人血液中的乙醇含量高达336毫克/100毫升,“刷新”了今年濠江区现场酒精检测呼气值记录。

  事已至此,驾驶人按办案程序必须立即到医院抽血送检并被交警部门约束至酒醒后接受调查。法虽无情人有情,当了解到驾车男青年正准备送手指压伤的堂侄前往濠江区某骨科医院医治后,交警部门马上派员将孩子送到医院救治,让车上其家人深受感动、连声道谢。

  被当场查获的男青年是来自广西靖西县农村的马某宁,现暂住于揭阳市惠来县某农场。经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马某宁送检血样的乙醇含量为343毫克/100毫升,已达醉酒状态。

  据马某宁交代,9月1日晚他在自己租住的地方喝了一瓶药酒,饮酒后一直在住处休息。次日傍晚7时许,他得知小堂侄的手指在玩耍时被压伤,便不顾酒后驾车的危险,驾驶自己花8万多元从汕尾市购买的二手车从农场出发,经沈海高速、揭惠高速公路转陈沙公路和占陇大道后到达惠来县人民医院,接上堂弟夫妇和姐姐、叔父、堂侄等人,准备送孩子到汕头市濠江区某骨科医院医治。车辆经沈海高速公路、海湾大桥进入汕头中心城区后行驶至礐石大桥南岸时,被执勤民警查获。

  马某宁已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刑事拘留。其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C1即小型汽车)依法被吊销,其本人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本报记者  王开颖

编辑:李群 发表日期:2019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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