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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莅汕视察

  本报讯 (记者郭丹)20日,应最高人民检察院邀请,28名来自江西、四川、广东团的全国人大代表(其中1名为在汕全国人大代表)来到汕头,重点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进行走访视察。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万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副厅长王建平,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贻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文艾,汕头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郑通声,汕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启煌,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健等参加活动。

  当天上午,代表们听取了汕头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汇报,并观看了PPT展示和案例宣传视频。“作为广东省6个公益诉讼试点地区之一,自2015年7月试点以来,汕头市检察机关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59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585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557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25件,其中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3件,6件已判决,获法院支持和被告主动赔偿的环境污染损失费约4485万余元;提起行政公益诉讼7件,均胜诉。”“近年来,汕头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为切入口,通过出台服务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意见,逐项推进落实高检院、省检察院部署的公益诉讼专项工作,点面结合打开公益诉讼工作局面,共督促修复、挽回被损害的水源地、耕地、生态公益林等1098亩,督促矿山造林复绿约6000平方米,督促整治和关停污染企业和养殖场245家,督促整治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51处。”详实的数据、有力的举措、图文并茂的汇报给代表们留下了深刻印象,他们认真倾听观看,频频点头表示赞许。随后,代表们乘船视察了汕头内海湾海洋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并乘车前往汕头红色交通站、开埠文化陈列馆、大埔会馆和小公园开埠区参观。代表们一路边听边看,不时驻足提问。

  当天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万春专委在汕头迎宾馆主持召开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广东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专题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建议。会上,代表们对广东检察工作特别是公益诉讼工作所取得的实效和经验做法予以高度肯定,并结合视察中所听所见所闻,给检察工作把脉问诊、建言献策,同时鼓励广东检察机关继续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再接再厉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奋力推进广东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最高人民检察院万春专委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作了回应。他表示,与会代表发言中谈到的视察感受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都发自内心,非常有见地,感谢代表们一直以来对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会后将梳理汇总代表们的意见建议并向最高检党组作汇报。

  省检察院林贻影检察长表示,将认真研究人大代表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并转化为进一步做好检察工作的思路和措施,不辜负代表和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期待和厚望。接下来,广东检察机关将努力从三个方面做好公益诉讼工作。一是深刻把握和理解新时代的新要求、新任务,进一步找准公益诉讼工作融入经济发展大局、服务保障民生的切入点,为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推动公益诉讼工作行稳致远。继续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寓支持于监督,促进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依法履职,推动公益损害问题通过诉前程序妥善解决。三是立足当下、着眼长远,进一步遵循规律、创新思维,全方位推动公益保护理念、机制、能力与时俱进,促进形成党委支持、人大监督、政府保障、部门配合的良好局面。

  参加此次视察的28名全国人大代表有:罗胜联、邬成香、黄俐波、刘光萍、胡梅英、喻春梅、支月英、袁政海、谢建辉、许小英、蔡细春、左香云、王安兰、乔进双梅、刘廷安、刘忠、李树林、张国芬、罗良娟、罗朝运、姜希猛、耿新翠、徐萍、崔兴国、庹庆明、黎霞、杨明芳、黄贵松。

发表日期:2019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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