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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电子申报到提货放行仅30秒

  本报讯 (记者康洁)昨天上午,汕头市利亨报关物流有限公司报关员在公司电脑上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选择“两步申报”模块,仅填报了船名、航次号等9项信息,便完成了一单重近20吨、价值约7万美元的“消泡剂”进口货物的“概要申报”业务。申报信息随即被发送至汕头海关隶属汕头港海关,系统审核完成后,该票报关单顺利提货放行,从电子申报到提货放行整个流程仅耗时30秒,这是汕头海关“两步申报”改革试点首票业务。

  据进口该批货物的广东龙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报关员王汉培介绍:“以往常常遇到载货船舶已抵港但商业单证未备齐而无法报关的情况。改革后,公司在获得提单以及船名、航次号等相关信息和单证后可以先概要申报,货物到港后如果没有查验,就可以提货了,之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完整申报就行了,通关时间和成本大大降低了。”

  “两步申报”是适应国际贸易特点和安全便利需要所采取的一项重要通关改革措施。通过更高效便捷和灵活开放的进口货物“两步申报”模式,进一步将海关监管环节予以“前推后移”,实现海关对物流的最小化干预甚至不干预。此外,海关在实施“两步申报”的同时,也继续保留“一次申报”模式。为将海关改革红利和制度创新优势及时拓展、延伸到粤东,汕头海关积极向海关总署争取“两步申报”改革试点,经总署批准,10月9日起在汕头海关隶属汕头港海关正式试点“两步申报”改革。

  据汕头港海关综合业务科副科长江旭丽介绍,过去企业在申报进口时,需要一次性完成105个项目的申报,待所有信息通过海关验证后才能放行提货。在“两步申报”模式下,企业无需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信息及单证,最少仅需填报9个项目,就可以将货物提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企业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按照报关单填制规范完成第二步的“完整申报”,办理缴纳税款等手续。

  为保证‘两步申报’试点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汕头海关开展试点前系列准备工作,制定相应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汕头港海关根据关区统一部署,成立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做好系统对接、应急保障等工作,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同时,通过“粤东E通关”公众号、“一对一”培训、关企座谈会等形式,及时宣讲“两步申报”改革意义和内容,引导企业选择“两步申报”实现快速通关。

  汕头港海关有关负责人表示,“两步申报”为提高汕头港海关货物通关效率、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提供了新的路径。

发表日期: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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