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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4年投20亿创建区域医疗中心

我市制订方案对医院和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的项目建设等给予重点支持

  本报讯  (记者黄泽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为贯彻落实省、市的部署要求,目前该局已制订了《汕头市支持创建区域医疗中心实施方案》,计划从今年起至2022年投入约20亿元,对我市医院和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在项目建设、设备购置、学科建设等各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为汕头乃至粤东地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据了解,市财政将支持市级公立医院(含汕大附属医院)建设,对市级公立医院、汕大医学院系列附属医院改扩建、易地重建、升级改造等建设项目,按项目资本金总投资20%给予补助,同时在建设期内给予银行贷款三年贴息补助。支持高水平医院建设,对纳入省高水平医院建设“登峰计划”的汕大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汕头市中心医院,在省财政对每家医院投入3亿元资金的基础上,对每个医院增加补助6000万元,用于医院基建、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和教学科研平台建设的配套投入。推进区级公立医院升级建设,对我市11家区级公立医院项目建设给予适当补助。

  同时,市财政将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专项补助资金,用于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设备购置更新,补助标准按照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在服务的辖区人口数分四档补助。并帮助市级医院和公共卫生机构解决设备不足,从今年起至2022年,将投入专项经费1.5亿元,用于市级医院以及市级公共卫生机构的设备更新购置和维护,进一步提升公共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保障群众生命健康。

  此外,市财政还将对全市通过“三甲”初次评定、“三甲”复审的医院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我市更多医院创建“三甲”医院和巩固“三甲”医院评审成果。同时,扶持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主要从学科建设、科研等方面给予工作经费补助和一次性奖励。对市公立医院选派专家或有丰富经验的医生到医联体建设单位和农村基层服务给予补助,每年选派医生增加到120名,每人每月补贴增加到2000元,鼓励更多名医、专家下基层,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

编辑:林敏秦 发表日期: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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