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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灯亮时车辆可放心右转

中心城区拆除“红灯亮时禁止右转”标志牌,海滨路两处受限仍禁右转

  本报讯  (记者王开颖 通讯员洪佳莉摄影报道)不少机动车驾驶人在经过红灯亮时可以右转的路口时仍犹豫不决,生怕看错标志挨重罚。为提升路口通行效率,近日汕头公安交警部门在调整优化道路交通设施工作中,对中心城区50个路口共107个方向的“红灯亮时禁止右转”标志牌进行拆除,只保留了海滨新兴路口东侧、海滨同益路口东侧两处“红灯亮时禁止右转”标志牌。广大车主今后行车尽可放心右转。

  记者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海滨路新兴、同益两个路口东往西方向因受掉头车道右置的客观条件限制,目前只能继续实行红灯亮时禁止车辆右转。除此之外,我市中心城区所有路口的交通信号灯(圆饼灯)在红灯亮起时,均允许车辆在不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右转弯。但如果路口的交通信号灯为箭头灯,在右转箭头灯亮红灯时仍禁止车辆右转。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注意,如果路口右转车道是一条“直行+右转”的车道,当控制直行方向的信号灯为红灯时,排在前面等待通行的车辆为直行车辆,后面想要右转的车辆必须等待前车正常通行后才能右转。

编辑:林敏秦 发表日期: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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