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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超载3次以上货车禁入高速

  本报讯 (记者蔡晓丹)记者采访了解到,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在市中心城区开展货运市场联合治超工作专项执法行动,掀起新一轮联合治超工作的新高潮。货车超限超载3次以上不接受处理的,一律入“黑名单”, 严禁驶入高速公路,同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动态跟踪,精确打击。

  本次专项执法行动,将9类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作为重点整治内容:货运企业或个人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或已登记有关技术数据从事货物运输;货运车辆超过核定载荷从事货物运输;货运源头单位为车辆超标准装载、为无牌无证和证照不全的车辆装载配载、为超限超载的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驾驶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从事货运车辆运输;货运车辆经营者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运输经营;货运车辆经营者超越许可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货运车辆经营者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货运车辆经营者运输中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被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信息系统立案锁定还未及时接受行政处罚的超限车辆。

  针对超限超载治理涉及面广、协同要求高、推进难度大等突出特点,公安交警部门和交通执法部门合力打击货运车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冲卡拒查、弃车逃逸等暴力抗法现象,公安部门将严厉打击;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货运企业或违法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交通执法部门对3次以上超限超载行为未接受处理的车辆将列入“黑名单”,通过广东省交通综合执法信息系统将“黑名单”数据及时推送至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系统,由各高速公路入口收费站对列入“黑名单”的车辆,运用拦截系统进行拦截,禁入高速公路。公安交警部门和交通执法部门同时将“黑名单”车辆列为联合执法的重点监管对象,联合设卡,动态跟踪,精确打击。对各类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严格实施“一超四罚”。

  按照统一部署,各区县也将同步在各自辖区开展新一轮货运市场联合治超执法专项行动。市民可以通过拨打12345电话或通过市公安交警支队和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官方微信平台投诉举报货运车辆涉嫌超限超载信息,一经查实,执法部门将依法依规查处。

发表日期: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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