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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引进人才最高可获9.6万“安家费”

我市核发首批人才住房补助,17人上榜

  本报讯 (记者陈若萱)根据市委《关于我市加快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和市人社局《汕头市新引进人才购房补助和住房补助发放办法》要求,市人社局日前发布启动我市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报的通知。记者获悉,经审核,目前已有首批共17名企业新引进人才获得总额27.6万元的住房补助。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该通知发布后得到了广大企业的积极响应。目前,首批申报的新引进人才中已有17人通过审核并在市人社局官网公示。其中,制造类企业新引进人才11人,非制造类企业新引进人才6人,共核发资金27.6万元,补助期为两年。

  据介绍,此次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补助申报对象系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企业单位(含中央和省直驻汕企业单位)新引进的全日制硕士、高级技师、博士、高级职称专业人才,制造类企业新引进国家一本大学理工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企业新引进人才补贴标准为,全日制硕士、高级技师每人每年1.2万元,博士、高级职称人才每人每年2.4万元,共发2年;符合条件的属制造类企业新引进理工类人才补贴标准为,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每人每年1.2万元、全日制硕士每人每年2.4万元、博士每人每年4.8万元,共发2年。

发表日期:2019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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