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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查处一起涉疫情虚假信息

  本报讯 (记者林子海 林鹏)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面对涉疫情信息,这句话公安机关再三强调,反复重申,但仍有一些网民不听劝告,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甚至制造传播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1月31日,澄海警方就查处了一起涉疫情虚假信息,当事人林某源受到公安机关的严肃批评教育。

  1月31日,澄海本地微信群在传播一则截图信息,内容为微信网民“细源卖恐龙”自称在除夕前后从武汉‘偷跑’回澄。”发现这一信息,澄海警方迅速开展核查,传唤当事人林某源(男,28岁,澄海区广益街道人)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查,该信息为虚假信息。据林某源交代,其在1月23日通过微信发了一条朋友圈,并定位在武汉。出于开玩笑的目的,他在微信上回复一微信好友说其从武汉偷跑回来,导致该微信好友误认为其近期去过武汉。经向林某源父亲核实,林某源近期一直在家中,没有去过武汉市。

  目前,民警已对林某源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林某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立即向该微信好友澄清事实,解除误会,并写下书面保证书,承诺今后不再发布虚假信息。

  在全民聚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情况下,故意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博人眼球的行为,会给社会和他人制造不必要的恐慌,影响十分恶劣。澄海警方将持续加大对谣言信息的发现处置力度。广大市民在了解疫情动态和防治措施时,要关注官方发布的信息,切勿道听途说,转发传播未经核实的疫情信息,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环境,共同抗击疫情。

发表日期:2020年02月04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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