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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防范措施及员工健康监测

我市发出工业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春节后复工潮即将到来,疫情防控面临重大考验。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保障、复工复产等工作,2月5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就我市工业企业(包括生产场所)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发出指引。

工作指引中指出,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的要求,我市工业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的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行业,涉及疫情防控必需的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及涉及群众生活必需的超市卖场、食品生产、物流配送等行业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除外。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需要在2月9日24时前复工的,应履行《省报备制度》规定,并向所在区县(管委)指挥部申请报备。

工作指引中要求,各工业企业复工后要通过了解员工健康状况、测量体温、佩戴口罩、设隔离留观室、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教育、强化人文关怀等措施做好防控工作。对所有员工节日动向进行全面登记管理,疫情严重地区的员工原则上要求延迟返岗。要做好通风消毒等防范措施,逐一对员工进行健康监测,采取24小时电话值班等方式保持应急联系,配合做好监督检查。每家复工企业均须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网格化责任人。要配合各区县(管委)要对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进行全方位、广覆盖、无遗漏的滚动排查,发现从湖北、疫情严重地区返汕的人员,第一时间集中隔离观察。

 

作者:记者 蔡僖婕 编辑:肖卫东 发表日期:2020年02月07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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