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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店购物享“无理由退货”

  本报讯  (记者郭丹、袁笙摄影报道)在消费者权益日当天,市消委会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在苏宁广场和合胜百货两家商业综合体开展“放心消费承诺”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并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全面铺开创建工作,以优化消费环境,提升汕头消费安全度、舒适度和满意度。

  “放心消费承诺”

  优化消费环境

  3月15日上午11时,记者来到苏宁广场看到,大门口竖立着大型展板,而在每个楼层都摆放有资料架,向消费者宣传“放心消费承诺”活动。据苏宁广场市场部策划部长郑晓娟介绍,进入苏宁广场的商户一直有倡导诚信经营和商品质量保证,而此次创建活动有了消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信誉度更高,吸引了商家踊跃报名。第一批苏宁红孩子、苏宁易购已先加入活动,第二批也有8家商户加入,接下来还会分批推进。加入活动的商家会在进店显眼处悬挂“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公示牌,让顾客消费更安心。

  记者从市消委会了解到,汕头“放心消费承诺”活动从去年底开始部署,作为今年“315”的重点工作。活动口号为“放心消费一诺千金 诚信汕头你我同行”。活动从消费者组织主导到行业组织推动,从经营者自愿承诺到社会各界参与监督,体现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思维,开创了具有汕头特色的放心消费环境创建模式。

  推行线下

  无理由退货制度

  许多市民都体验过线上消费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服务,而根据省消委会制定的《广东省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汕头市、区县两级消委会积极开展“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区别于“放心消费承诺”主体,只有提供商品的实体店才能参与“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品种、范围、时限(不少于7日)由店家自行确定,但必须在店内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此外,《指引》对消费者退货的条件进行了约定,包括退货商品应该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赠品、配件等一并退回;退货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等,同样保证了商家的正当合法权益。推行线下无理由退货制度,不仅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线下购物体验,同时也倒逼企业提高商品质量,进一步促进汕头消费环境改善。

  经营者申报方便

  消费者“扫码”查询

  记者从市消委会获悉,经营者参与“放心消费承诺”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可向市、区县两级消委会申请,也可以通过行业协会组织报名。申请只须符合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有固定经营场所、正常开展营业等基本条件。申请通过后,经营者即可获得“放心消费承诺单位”“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等称号。主办单位除授予经营者相关公示牌在经营场所悬挂,还会在省消委官方网站(www.gdcc315.cn)“广东放心消费承诺”专栏进行公示宣传。

  虽然申请方便,入门条件不高,但经营者作出“承诺”后须接受全社会的监督。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若发现经营者虚假承诺、承诺执行不力或有其他不当行为,可直接向当地消委会投诉,也可通过扫描公示牌上的二维码或登录省消委官方网站反映。消委会将针对线索开展调查核实,并根据相关规定作出纠正、摘牌、曝光等处理。

编辑:林敏秦 发表日期:2020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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