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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定推迟召开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本报讯 (记者陈冬琪)昨天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郑通声主持,副主任林平、徐宗玲、杜怀丹、吴健彦、陈向光,秘书长李绿岸和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迟召开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19年,法工委和相关工委认真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依法履行备案审查监督职能,备案审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下一步,市和区县人大常委会要切实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栗战书委员长的指示精神,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备案审查工作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备案审查工作的职责,进一步提升备案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维护法治统一。

编辑:蔡婷 发表日期:2020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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