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网 > 汕头

“无接触配送”可申领补贴

第一批服务时段为2月11日至3月10日

  本报讯 (记者陈欣琪)3月18日,市商务局发布通知,对《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中“无接触配送”服务经营补贴这一政策进行解读,并就企业申请第一批“无接触配送”服务经营补贴有关事项发布申报细则,将分三个档次对参与“无接触配送”服务的企业给予经营补贴。

  据悉,对开展“无接触配送”服务的企业给予经营补贴支持,是市商务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落实市政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措施的暖企政策之一。采取分批次申请审核拨付的形式,可以加速政府政策落地,使企业尽快得到补贴扶持,有力减轻企业负担,保障市民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无接触配送”服务经营补贴的支持对象为在汕头注册登记、在疫情期间响应市商务局倡议参与“无接触配送”服务的企业,“无接触配送”服务订单的服务范围需在汕头市范围内。对于在疫情期间开设生鲜产品、生活必需品、图书、药品、配餐等线上购买、线下无接触配送的大型商超、电子商务及配送平台,市商务局将根据我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情况,以企业配送实际单数为依据分三个档次进行扶持。

  其中,申请第一批“无接触配送”服务经营补贴的企业,服务时间段为2月11日到3月10日。在该时间段内开展“无接触配送”服务的企业若进行申报,需提供相关订单电子记录、有关“无接触配送”的企业内部卫生管控措施、配送人员健康监测措施的证明材料、承诺书等,申报时间为通知之日起至3月27日止。市商务局将对收集到的材料进行审核,制定明细分配计划并进行公示。

编辑:蔡婷 发表日期:2020年03月21日
(版权声明:版权归汕头经济特区报社所有,未经许可,严禁擅自转载、复制、改编本社记者新闻作品,违者将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
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粤ICP备2021148246号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119330007号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1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