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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阳一养鸭屠宰场用工业盐加工鸭血

  本报讯 (记者王开颖 通讯员郑淑丽)“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舌尖上的安全一直是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其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安全。但出于牟取利润和侥幸心理,个别生产经营者不惜以身试法,非法生产销售缺乏安全保障的食品。近期,潮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宗非法使用工业盐生产鸭血的案件,依法以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明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18年5月,被告人林某明在其经营的养鸭屠宰场中使用加热溶化后的松香、腊作为脱毛剂给鸭子脱毛。为达到快速凝结的效果,他又使用工业盐兑水加入鸭血中,消费者每购买一只鸭子配送一块鸭禽血。2019年6月18日,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对这家养鸭屠宰场进行查处,并抓获被告人林某明,现场查扣工业盐一袋。

  潮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明无视国家法律,为牟取非法收入,非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侵犯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和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鉴于被告人林某明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故依法可予从轻处罚。

发表日期:2020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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