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网 > 汕头

我市实施“春天雨露计划”

  本报讯 (记者周敏)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署要求,市民政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实施为期两年的困境未成年人和农村留守儿童入户关爱服务“春天雨露计划”(二期),“春天雨露计划”具体工作委托一家市级社会组织承接。

  “春天雨露计划”(二期)自今年5月起连续两年实施,承接主体招募若干名志愿关爱员和专职关爱员,在寒暑假、节假日、双休日对300名困境未成年人和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包括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精准化关爱服务。专职关爱员面向社会招聘,全程参与项目实施。

  据悉,承接主体须提供两名专职关爱员,完成对全市困境未成年人和农村留守儿童资料的数据采集录入、核对、数据动态更新等相关工作;负责招聘志愿关爱员并组织入户调查、重点帮扶、政策宣传等关爱服务工作。

编辑:李琳 发表日期:2020年05月24日
(版权声明:版权归汕头融媒集团所有,未经许可,严禁擅自转载、复制、改编汕头融媒记者新闻作品,违者将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
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粤ICP备2021148246号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119330007号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1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