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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八瓶“移动炸弹”被拦截

  本报讯 (记者蔡晓丹)近日,市交通运输执法局接到市民举报:一辆粤D8H475轻型厢式货车在潮汕路一带非法运输液化石油气,要求执法人员前往查处。接到举报后,该局机动大队二中队迅速行动,立即赶往潮汕路周边巡查,并根据市民举报提供的线索,锁定该车活动范围,采取驻守+巡逻的方式,终于在潮汕路嘉达大酒店前发现并截停该车。

  执法人员上前亮明身份,要求该车驾驶员颜某出示相关证件,颜某一脸不知所措,现场无法提供该车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或其它合法有效证明。经检查,粤D8H475轻型厢式货车车上竟满载68瓶满瓶液化石油气瓶,由司机颜某从潮州运往汕头,颜某称是自货自运。因该车没有专业防护设施,非法运载危险货物在路面行驶,无疑是“移动的炸弹”,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执法人员依法暂扣该车后,立即引导该车至就近的执法停车场,并督促司机联系合法合规车辆将68瓶液化石油气瓶进行安全转运。接下来等待颜某的,将是严厉的行政处罚。

  今年以来,市交通运输执法局积极会同和配合市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强路面联合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危险货物运输市场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先后查处21宗危险货物运输案件,其中非法运输液化石油气案件4宗,安全转运液化石油气瓶214个。

发表日期:2020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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