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取和审议汕头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汕头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汕头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汕头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汕头市2020年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补选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
(八)通过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
(九)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