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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依法查处多宗交通违法行为

交通违法陋习被“点名”

本报讯  (记者林蓁)驾驶汽车逆向行驶、驾车途中抽烟向车窗外弹烟灰,这些不仅是不文明行为,更是违法违规行为。近日,市交警部门对三宗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置。

  6月24日上午,车牌为粤DFN691的轿车在澄海区澄江公路菊池村路段逆向行驶,违反交通法规。澄海交警马上对其进行追查,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处罚。经查,该车近三年内,还另有4次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录。交通违法人员陈永红接受处罚时表示,逆向行驶十分危险,自己已经意识到错误,以后不会再犯。据交警澄海大队机动中队民警陈章博介绍,针对驾驶员在道路上逆行行驶,交警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罚款200元、驾驶证扣3分的处罚。

  6月24日上午,在市区中山路金环华山路段,号牌为粤D167N7的小轿车驾驶员在开车过程中,向窗外弹烟灰。该行为妨碍安全行驶,交警依法对交通违法人员陈泽丰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扣2分。该交通违法人员表示,自己认识到错误,以后驾驶的时候会牢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6月23日下午,号牌为粤D5G177的小轿车经过金砂金环路口附近路段时,同样存在开车过程手伸出窗外弹烟灰的行为。交警依法进行处罚。交通违法人员李业忠表示,自己意识到错误了,以后开车不抽烟,做文明驾驶人。

编辑:蔡婷 发表日期:2020年06月25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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