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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二巡视组向金平区委反馈巡视情况

  本报讯 (记者陈欣琪)近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向金平区委反馈巡视情况。省委第二巡视组组长苏全贵传达了省委书记李希在省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十二届省委第六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代表省委第二巡视组分别向金平区委书记林锐武和金平区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情况。汕头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熊松代表汕头市委作表态发言。林锐武主持反馈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25日至7月10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金平区开展了巡视。巡视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视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职责使命强化政治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视任务。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视组的巡视情况汇报,并向省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苏全贵指出,近年来,金平区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动金平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平稳有序发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推进“三大攻坚战”不够有力,民生保障工作欠账较多。落实“两个责任”有差距,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较大,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基层党建工作不规范,执行选人用人制度规定不严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问题突出。巡视和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

  苏全贵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强化政治建设,全力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逐步破解财政收支困境,着力补齐民生短板,解决基层治理突出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强化“两个责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落细。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对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着力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机制。三是强化组织力建设,全面提升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加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基层党建工作体系,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和干部队伍因私出国(境)管理,切实推进作风转变。四是强化整改落实,扎实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区委要从政治高度重视巡视、审计整改工作,举一反三,通过解决一个问题,发现一批漏洞,消除一方隐患,着力破除制约改革发展的瓶颈和障碍。

  熊松表示,汕头市委将全力支持、全程督促金平区委做好巡视意见整改工作,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整改不彻底不收兵,确保整改工作不留余地、没有死角。要求金平区委要坚持把讲政治放在第一位,切实增强做好巡视意见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抓好省委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要坚持把问题导向贯穿始终,全面压实整改责任,全力确保巡视反馈意见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坚持把成果运用作为增强巡视监督实效的重要手段,统筹推进各项工作齐头并进,把抓好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推进金平区当前的各项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好巡视整改和推动工作的关系,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林锐武表示,本轮对金平区开展巡视,充分体现了省委对金平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对金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和殷切期望。巡视组全面客观地肯定了金平所做的工作,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巡视组提出了指导性很强的意见,对金平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金平落地见效,必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对巡视组反馈的意见,金平区委完全拥护、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做到问题查摆到位、整改措施到位、组织领导到位、领导带头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扛起政治责任,统筹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要高标准推进整改落实,要强化巡视整改督查问责;要强化政治担当,推动巡视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

  省委第二巡视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省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有关同志,金平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在职副处级以上领导同志,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办公室负责同志,以及区委巡察办主任、巡察组组长,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区各人民团体党组、驻区各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各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发表日期:2020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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