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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费

  本报讯 (记者杨舒佳)近日,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调整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就2021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进行明确。按照《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21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280元/人·年。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市民可以通过“广东税务”微信、“粤税通缴费”小程序、“粤省事”小程序进行缴费,也可以携带户口簿或身份证到各市签约的银行网点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到税务办税厅、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进行缴费。

发表日期:2020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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