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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九次会议

表决通过决定彭章波代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本报讯 (记者周敏 通讯员刘淑丽)9月29日上午,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吴启煌主持,副主任林平、徐宗玲、杜怀丹、吴健彦、陈向光,秘书长李绿岸和委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武南,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胡克敏,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刘芸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和关于提请黄宏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意见,决定任命黄宏华为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张林为汕头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决定免去黄宏华的汕头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陈常春的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陈汉雄的汕头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会议还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张健辞去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彭章波为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的议案。表决通过关于由彭章波副检察长代理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吴启煌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新当选的国家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会议还组织了宪法宣誓仪式,彭章波等同志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见证下,集体进行了宪法宣誓。

编辑:陈乐芃 发表日期:2020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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