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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前10月组织办理法援案件优良率逾8成

  法律援助,就是解决民众在生活中所遇到的法律困难,是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途径。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今年以来,市司法局组织动员全市法援力量,围绕服务民生、助力脱贫攻坚等重点任务,推动法援工作创新创优,据统计,今年1至10月,全市法援机构共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咨询4529人次,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736件,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经同行评估优良率为82%。

  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

  今年3月,位于濠江区的某婴童用品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工人工资并解散员工,濠江区法援处接到工人求助后立即启动绿色通道,安排19名援助律师为被欠薪员工提供法律援助。

  今年8月份,濠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支持工人的诉求,案件顺利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因龙湖区人民法院正在公开拍卖该公司位于龙湖区的一处国有土地使用权,法援律师指导欠薪员工向龙湖区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拍卖款。这宗涉及员工220人,涉案金额近300万元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案,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最终依法得到解决。

  “这是市司法局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组织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取得的成果之一

  ”市法援处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以来,全市法援系统有多个集体和个人获得部、省、市各级各类表彰。其中,龙湖区法援处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市法援处党支部被市直属机关工委确定为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模范党支部;市法律援助处副主任张庆江先后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2020年上半年度汕头好人”荣誉称号。

  设立市、区法律援助工作站

  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给社会经济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为应对疫情带来的民生困境,市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组织全市法援机构想方设法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

  记者了解到,市法援处对参与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人员申请援助的全部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对因疫致贫、返贫的劳动者、小微企业主等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均放宽经济困难审查标准,不将其名下房产、汽车等认定为大额财产。

  “同时我们还进一步推进公民申请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避免疫情期间群众为提供特定证明材料往返多地,降低疫情风险。”市法援处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处在市、区两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就近为维权农民工开通法援绿色通道。同时建立法援专职律师带头办案制度,在办案规范化、提高办案质量上起示范作用,让受援人有更多的获得感,并组织开展常态化案件质量监督及质量评估工作,有针对性地落实整改措施,促使我市法援案件质量有效提升。

  指派律师为被告提供法律帮助

  对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如何保障他们的辩护权利,确保公平公正,也是市法援处所努力的方向。据了解,今年6月起,市法援处于每周二定期安排一名律师到市看守所值班,为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这标志着我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机制的进一步健全。”市法援处的相关负责人说道。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产生的指派难、会见难等问题,我市法援机构与法援律师迎难而上,积极做好案件指派与办理工作。市法援处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防疫关键时期我市有多起防疫刑事案件经法援机构组织办理,指派律师通过视频会见、视频开庭的方式得以正常开展,保障了法律的正确实施。“防疫工作开展至今,公检法机关通知的刑事辩护案件及认罪认罚案件均得到及时指派及规范办理。”据统计,1至10月,全市法援机构共组织办理刑事辩护案件1265件,法律帮助案件3048件。

  本报记者 陈冬琪

编辑:李琳 发表日期:2020年11月19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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