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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形成

  本报讯 (记者周敏)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去年市政府印发了《汕头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各区(县)、镇(街道)也相应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目前,全市初步形成了从部门到社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为社区规范、科学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了制度保障。

  社区公共卫生体系,是全市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将按照国家和省关于社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持续开展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工作,推动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公共卫生防控和医疗救治能力建设。各方力量在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中的职责义务将进一步明确,特别是明确社区在早期发现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的应急隔离、医学观察,协助开展密切接触者或其他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追踪、查找,对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者提供必要的健康管理、基本生活保障服务等方面的应急管理责任。各区县、镇街和各级卫生健康、民政、司法和应急部门将推动社区公共卫生队伍、设施和能力建设,构建镇(街道)、社区、居民、物业管理四级群防群治管理网络。由社区干部牵头,广泛吸收党员、网格员、居民小区楼栋长、物管人员、社区志愿者、心理咨询师、法律工作者,以及公益性岗位人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内保人员、民兵预备人员、复员退伍军人、退休干部等社区人员,组建公共卫生应急队伍,全方位参与群防群控。每个社区原则上将设置志愿者站,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

  同时,提升基层医疗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落实传染病“四早”原则,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35个发热诊室的规范化建设。规范基层预检分诊流程,强化社区所在地医疗机构传染病接诊、救治和转诊能力。健全传染病报告制度,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健康体检和日常诊疗过程中的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能力。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配置更新计划,从2020年起至2021年,市级财政分两年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专项补助资金共12450万元,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备购置更新,解决基层设备装备短缺和落后问题,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诊疗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多渠道引进和培养基层医务人员,持续提高每千常住人口全科医生配比。实施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充分调动社区基层卫生人员积极性。

  我市还将健全社区综合防控机制。社区根据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级别启动社区综合防控措施,在上级的统一指挥下与疾控机构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实现应急队伍联动和物资联动,保证应急处置工作安全、有序、高效。同时,加强社区公告栏、微信公众号及居民微信群建设,向社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信息,开设电话热线或现场咨询窗口回应居民的咨询需求。加强村(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各类社会组织自身建设,提升其与专业卫生机构、城乡基层医疗机构协同作战能力,推动“四个一”应急处置机制、“社区三人小组”等工作机制高效运行。成立以传染病为主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监督应急演练领导小组,指导社区开展预演训练,提高疫情防控快速反应水平。

  在提高社区防控的综合保障能力方面,我市将加强培训宣传,市疾控中心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市级医院联合,定期对区县医院、基层和社区医疗机构一线医务人员,以及养老院、参与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志愿者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患者救治、心理疏导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同时完善社区公共卫生投入机制,持续加大公共卫生财政资金保障力度,形成适宜的投入制度保障,突出向社区和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倾斜。改革公共卫生投融资体制,在政府投入为主的前提下,积极盘活存量,鼓励社会投入,建立多渠道筹措公共卫生事业发展资金的机制,形成多元化投入的格局。构建物资保障应急储备体系,探索建立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加强物资保障的统筹规划、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面的市县镇村四级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此外,将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立法,全面提升我市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水平。

编辑:陈珩 发表日期:2020年11月20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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