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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法

司法、城管部门走进社区调研征求意见

  本报讯 (记者林彦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正在我市火热开展。近日,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深调研”,充分发挥特区立法权优势,科学立法的要求,市司法局、城管局组织有关行业代表到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龙湖区金霞街道开展立法调研。

  随着我市城市垃圾分类工作的逐步推进,亟需通过立法将现有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验成果固定下来。同时对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过立法和强化执法推动我市垃圾分类管理,实现省市要求的2020年、2022年、2025年三个时间节点垃圾分类覆盖要求,提高生活垃圾治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将《汕头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列为2020年度立法计划的调研预备项目。

  在金霞街道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金谷庄,调研人员深入了解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套建设情况和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实地调研结束后,调研人员还在金霞街道办事处召开《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座谈会,听取街道工作人员、各行业协会和环卫保洁公司对于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意见建议,对厨余垃圾收集运输、餐饮企业一次性餐具提供、物业管理小区“撤桶并点”等焦点问题进行探讨。

  记者了解到,今年8月21日,市城管局召开《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座谈会,邀请市教育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市直部门,市环卫事务中心,以及各区县、基层相关单位和居民代表参加座谈会。会上,各单位、公司代表以及居民代表对《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可操作性、合法性和合理性提出了宝贵意见,同时对《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篇章结构、相关概念的明确性、有关术语的内涵与外延、罚则的上下限等问题开展讨论。随后,市城管局将意见收集研究后对《条例》进行修改,于9月16日上报市人民政府。

  此次“深调研”活动,市司法局将会同市城管局,把与会代表的意见建议进行深入研究,继续完善《条例》的修改。

编辑:陈齐薇 发表日期:2020年11月27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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