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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施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困难群众医疗费“一站式”即时结算

  本报讯  (记者周敏)今年以来,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围绕“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抓好各项惠民政策落地,增强托底保障能力,全力打赢医保脱贫攻坚战。

  市医疗保障局实施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基金市级统筹,规范业务经办流程,将各区县医疗救助基金集中划入市级统一管理使用,实施参保资助、待遇标准、基金管理、流程经办统一的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制度。出台《关于规范医疗救助市级统筹经办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各区县医疗救助经办流程,压实区县工作责任,提高经办服务效率。同时,升级医保系统医疗救助的功能模块,切实提升经办服务信息系统效能。在实现住院医疗救助待遇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同步“一站式”结算的基础上,将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较重、就诊频次较多的门诊特定病种、家庭病床医疗救助待遇,以及符合规定的二次救助待遇,均纳入“一站式”即时结算范围,减少了困难对象资金垫付压力和申请医疗救助的事务性负担。截至10月底,我市困难群众共发生就医结算77836人次,累计发生医疗费用(含住院、家床、门特)30842.61万元,享受基本医保、大病医保支付和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累计报销28219.95万元,实际报销比例约为91.5%。

  市医疗保障局健全困难群众应保尽保信息对碰机制,主动协调市民政、扶贫、残联及社保部门,自今年7月起,对困难群众参保情况每月一对碰,医疗费用情况每季一摸查,及时排查并解决影响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扶贫政策全覆盖的盲点堵点问题,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对自查发现的应保未保人员落实补缴补救。开通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医保“绿色通道”,对年度中途新增贫困对象予以办理中途参保。加大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力度,对完成参保登记贫困人员同步做好医疗救助身份标识,确保贫困人员享受各项医疗保障待遇的及时性与准确性。

编辑:姚欢 发表日期:2020年12月21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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