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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知敬畏、守纪律,自觉抵制享乐奢靡歪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极履职尽责,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金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石炮台市场监督管理所四级主任科员邢少伟等人索要、收受红包问题

  2020年5月,金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石炮台市场监督管理所四级主任科员邢少伟、四级主任科员陈维雄、一级科员李佶祺等3人在巡查时收受餐饮店经营者肖某所送红包人民币800元,其中,邢少伟分得100元,陈维雄分得300元,李佶祺分得400元;在肖某办理《营业执照》后,邢少伟主动提出并以弄虚作假方式帮肖某变更办理相关证照,以此索取“好处费”人民币1200元。2020年11月,邢少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陈维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佶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违法所得已被收缴。

  二、潮阳区海门镇企业服务中心主任姚汉丰等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20年国庆节前夕,潮阳区海门镇企业服务中心主任姚汉丰违规收受辖区内一社区干部所送节日礼金人民币400元;海门镇公共服务办公室主任谢泽宏、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张宝旭违规收受辖区内一社区干部所送节日礼品茶叶各1箱(1.6千克)。2020年12月,姚汉丰、谢泽宏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宝旭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违法所得已被收缴。有关社区干部正在接受组织审查。

  三、潮南区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股股长、四级主任科员陈旭失职失责问题

  2020年10月,潮南区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股股长、四级主任科员陈旭在对接某公益基金会有关捐赠项目时,服务意识不强、作风不实,不正确履行职责,致某公益基金会的教师培训园丁计划被搁置,未列入签约事项。2020年11月,陈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问题中的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有的顶风违纪收受红包礼金,有的作风不严不实贻误工作,最终均受到严肃处理,再次表明越往后要求越严、执纪越严。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在新发展阶段始终把握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保证,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担当尽责,严管队伍,持续推动作风转变。广大党员干部要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特区精神,对标最优最好最先进,把全部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上,自觉转作风、树新风,保持“亲”“清”政商关系,大力推进营商环境综合改革,激发经济特区新活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有力有效履行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四风”隐形变异、“吃拿卡要”、不作为不担当等问题露头就打,靶向发力,严防“四风”反弹;要紧盯责任抓落实,压紧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能,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汕头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提供坚强的作风保证。

编辑:林郁 发表日期: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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