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网 > 汕头

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澄海一男子被依法行政拘留

  近日,澄海人王某文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结果换来了被依法拘留10天的处理。

  1月5日,110接群众举报称在莲下镇槐东村天后路口,有一商铺存在非法销售烟火爆竹的行为。接报后,澄海分局莲下派出所立即派员赶赴现场进行核实。经查,民警发现该商铺内确实存在非法储存、销售烟火爆竹的违法行为,安全隐患极大。民警依法将商铺经营者王某文(澄海区莲下镇人)传唤至派出所,并当场对查获的26箱烟花爆竹予以扣押。

  经审查,王某文对其自今年元旦以来,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购进烟花爆竹进行贩卖牟利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王某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0日。

作者:记者 林子海、林鹏 编辑:许嘉嘉 发表日期:2021年01月11日 来源:汕头日报
(版权声明:版权归汕头融媒集团所有,未经许可,严禁擅自转载、复制、改编汕头融媒记者新闻作品,违者将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
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粤ICP备2021148246号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119330007号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1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