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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开不了车,闹心不?

一男青年酒后驾驶被查获,罚款扣证半年

  本报讯 (记者王开颖)寒冬腊月,就餐时喝点小酒暖身子,聚会时推杯换盏提气氛,都是人之常情,但切记酒后别开车,否则“后果很严重”。近日,一名小汽车驾驶员就因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汕头公安交警部门查获并依法处罚。

  1月5日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巡逻大队一中队领导带领民警和辅警来到龙湖区黄河路庐山路口,设卡严查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当晚9时多,一辆号牌为粤D/HG5××的小轿车沿着黄河路自西往东行驶而来,被执勤交警拦停检查。民警使用酒精快速排查棒对驾车男青年抵近排查,红灯顿时亮起,屏幕显示“有酒精”。

  “我就是吃午饭时喝了一点点!”驾车的男青年辩称。“来吹气检测,谁说了都不算,我们听科学和法律的。”民警拿出酒精检测仪并指导对方正确吹气。结果显示,男青年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55毫克/100毫升,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经查,这名酒驾人员是龙湖区某企业员工车某某,持有准驾车型为C1(小型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民警对车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市公安交警部门一位警官为车某某细算了一笔账:机动车驾驶证被交警部门扣留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否则一经查获即以“无证驾驶”论处,加上被一次记满12分,需要接受7天的满分教育并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领回被扣留的驾驶证。这意味着他至少得有6个多月时间无法开车了,而且其违法记录将被记录在案,今后不管什么时候再有酒驾行为,处罚将进一步“加码”: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0天、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至于“醉驾入刑”,则是人所共知的。“酒后开车,即使侥幸不发生事故,也是最不合算的‘蚀本生意’。”这位警官善意提醒所有驾驶人。

编辑:胡晓娜 发表日期:2021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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