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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由华侨试验区实施

支持汕头全力做好“侨”文章

  本报讯  (记者蔡晓丹)为细化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汕头经济特区建设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有关政策的批复精神,支持汕头市全力做好“侨”文章,1月15日召开的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调整由华侨试验区实施8项省级行政职权、开通1项“绿色通道”,进一步焕发经济特区新活力。

  华侨试验区是全国唯一一个兼具“侨”和“文化”内涵的国家级发展平台,自2014年成立以来,试验区以多项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新实践,努力构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门户和面向全球华侨华人聚力发展的创新平台,全力做好“侨”字文章。去年6月,省政府印发实施《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实24条支持华侨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政策,提出试验区要发展特色金融、商务会展、文化创意、旅游休闲、教育培训、医疗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探索建设面向全球华侨华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省政府出台支持试验区高质量发展“24条”后,我市高度重视,立即印发了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举措和任务分工,落实华侨试验区、市直有关部门和相关区(县)抓紧贯彻落实。

  1月15日召开的省政府常务会议明确了由华侨试验区管委会实施的第一批省级管理事项目录。记者从华侨试验区获悉,为减少管理层级,提高办事效率,原由省发展改革委实施的省管权限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省管权限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省管权限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的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省管权限的内资项目确认书核发的4项省级行政职权,以及原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实施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调整由华侨试验区实施。

  同时,原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实施的注册在华侨试验区的外商投资工程服务公司省级审批权限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下资质的审批权、在华侨试验区注册的外商投资建筑工程公司施工总包序列省级审批二级资质、专业承包序列省级审批一级资质审批权、在华侨试验区注册的外商投资建筑工程公司施工专业承包序列省级审批二级资质的审批权,调整由华侨试验区实施,这将有利于试验区扩大对外开放力度,有利于试验区招商引资,提高竞争力。此外,向华侨试验区开通“绿色通道”的第一批省级管理事项共1项,原由省商务厅实施的企业及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业务的核准,调整由华侨试验区实施。

  省政府赋予华侨试验区更多的管理权限,将有力地增强新区发展动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华侨试验区表示,下来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争取上级职能部门的支持指导,制订具体措施,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确保相关省级权限接得住、用得好。

编辑:姚欢 发表日期:2021年01月17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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