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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诚信汕头 守护消费安全

我市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

  本报讯 (记者郭丹摄影报道)“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围绕今年我国消费维权宣传主题“守护安全,畅通消费”,昨天上午,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苏宁广场、合胜百货两大商业综合体开展“3·15”系列宣传服务活动,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

  今年我市“3·15”宣传活动有“诚信汕头,守护安全”和“诚信第一,消费无忧”两大主题。在苏宁广场,主办方设立咨询服务台,接受消费者投诉,现场处理消费纠纷。工作人员还向商家和市民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活动。与此同时,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委会还在合胜百货举办图片展,进行诚信教育知识宣传,并公布2020年八大典型消费案例。

  记者了解到,结合近几年来的投诉热点,市消委会也给消费者一些避免消费陷阱的提示。比如,购买商品时一定要选择证照齐全、信用良好的商家购买,仔细核对查看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等有效信息;选购食品要到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单位购买,要查看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有无颜色变化、有无出现异味等现象;要索取购货凭据或保留购物小票,以备维权所需。 此外,现在网购已成为人们购物的主要方式之一,市消委会提醒,面对各种促销活动,消费者须提前了解活动规则;对于积分或者优惠券,要看清其使用条件、方法和期限。同时,消费者可对电商的活动细则、订单详情、聊天记录等做好截屏,保留好发票等购物凭证和必要的包装,合理运用“七天无理由退货”权利争取自身合法权益。

  据介绍,遭遇消费纠纷,消费者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包括拨打热线电话0754-12345或12315由市政府12345热线统一受理、转办。另外,也可用电脑搜索并打开“全国12315平台”的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搜索“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微信小程序“12315”、手机APP“全国12315平台”进行网上投诉,还可以发邮件至市场监管部门官方的电子邮箱进行投诉。

  图为工作人员现场为消费者处理消费纠纷。     本报记者 袁笙 摄

编辑:纪素琦 发表日期:2021年03月16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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