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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到二○三○年基本形成覆盖全市的碧道网络

  本报讯 (记者陈冬琪)近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汕头市碧道建设实施方案》,记者从该方案了解到,我市将坚持以保障水安全、保护和修复河流水生态环境为碧道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到2035年建成829.2公里碧道,其中2030年将建成碧道539公里,基本形成覆盖全市的碧道网络,逐步呈现人水和谐的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根据该方案,我市的碧道建设将分为都市型、城镇型、乡野型以及自然生态型四种。其中,都市型碧道将优先满足防洪排涝安全、水质达标等要求,并系统推进流域综合治理,重在统筹治水、治产、治城,打造宜居宜业宜游水岸。而城镇型碧道以防洪排涝安全保障和水环境治理为重点,系统推进水系周边生活空间、生产空间等互联互通、共建共治,打造城镇居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乡野型碧道则优先保障防洪安全,防治水土流失,控制农村面源污染,保护水生态环境,结合农民生活生产需求,建设惠民滨水公共活动空间和乡村旅游目的地,推动乡村振兴,打造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自然生态型碧道将以自然保护与恢复为主,优先划定生态缓冲带,保护自然景观风貌和动植物生境,因地制宜建设水上游径、生态化游径等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游憩系统。

  据了解,方案将碧道的网络构筑成开放型,把推进碧道与绿道、四好农村路、自行车骑行道、公园的无缝连接,串联沿线水库、水质净化厂、人工湿地、泵站、水闸等水工设施,形成以碧道为骨架的生态网络体系,实现公共资源开放共享。另外,我市还将简化碧道建设的审批程序,对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直接批复初步设计概算,不再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外的企业投资项目,一律按属地办理原则实行网上告知性备案。

  在用地和资金保障方面,该方案也进行了明确,将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对侵占河道蓝线或河道管理范围线的历史遗留建筑,除具有保护价值和可以改造提升的建筑外,其余均依据相关法规限期拆除。同时将建立政府主导、社会资金参与的多渠道筹措机制,探索统筹碧道建设与周边地块开发建设相结合的新型投资模式,并鼓励区(县)统筹涉农资金支持碧道建设,充分发挥资金整体效益。

  记者了解到,我市下来将把碧道建设任务作为各级河长湖长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列入河长制工作考核范围,定期通报各区(县)碧道建设进展情况。年度进度排名后两位的(完成年度任务的除外),取消当年河长制湖长制考核评优资格,第二年市级碧道建设补助资金减少10%。

编辑:李雅斓 发表日期:2021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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