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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宣传进机关

市交警部门开展活动促进公职人员模范遵守交通法规

  能够让全场听众时而凝眉思索,时而笑声盈盈,情绪都被充分调动起来,这就叫本事,而汕头交警“讲师”罗宏辉就有这等本事。3月15日下午,这名已有33年警龄的老交警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委派来到海滨大楼,为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和市委统战部机关近百名干部职工带去了一节生动的交通安全课。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公职人员要带头参与文明交通行动、模范遵守交通法规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当前正在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第三轮“百日行动”的实际,近日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启动“交通安全宣传进机关”活动,计划至4月20日前实现各机关单位交通安全培训全覆盖。首场“交通安全宣传进机关”活动3月12日下午在市民主党派大厦举行,反响良好。

  “车辆在路口掉头时应该怎么做?”宣传活动在轻松活跃的互动交流中开场。“车辆在路口掉头时,要避开斑马线,要礼让行人。”一位听讲的女士站起来回答。“正确,太棒了!我再补充一点,还要注意观察路口有没有禁止掉头的标志,允许掉头时提前打转向灯。”罗宏辉警官由此引出了“车辆变道时应当如何操作”和“直行车辆是否需要避让左转弯车辆”两个问题,结合鮀城街头实拍的视频画面,批评了车辆跨越实线变道、在路口左转弯不避让对向直行车辆、等红灯时越线停车等常见交通陋习,提醒大家开车在路口左转弯或掉头时要到路口中心点待转,在细心观察并避让直行车辆的前提下进行。

  知危险会避险,也是罗警官反复强调的一点。通过播放一段段令人触目惊心的交通事故现场视频,他重点提示警惕路面“探头族”(行人突然冲出路面)、“开门杀”(停车骤开车门)、大型车辆存在视觉盲区及内轮差等现象的极端重要性,传授了相关安全知识,希望大家在自身安全文明出行的同时带动亲朋好友一起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并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配合交警劝导路面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遵章守法、远离危险。

  罗警官还为机关工作人员普及了交通指挥手势小知识,希望大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带动身边的人共同为汕头构建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做贡献。

  “罗警官的课讲得很生动、很有针对性,令人印象深刻,我通过听讲也补齐了交通安全知识方面的短板。”市人大常委会信息宣传科工作人员柯钰淇对记者表示,机关工作人员带头遵守交通规则很重要,今后一定要时刻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从细节做起,树立公职人员的良好形象。本报记者 王开颖

编辑:李雅斓 发表日期:2021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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