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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构建非诉解纷体系推动创新实践

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调解开始,请双方当事人陈述事实理由和调解请求……”近日,在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诉前调解中心,一个涉及知识产权的纠纷案件正在通过远程网络视频进行线上调解。通过调解员的释法调和,双方达成和解,并履行了赔偿义务,及时高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了矛盾。像这样将矛盾纠纷止于未发、灭于萌芽的诉前调解,正是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构建非诉解纷体系推动市域治理能力现代化”创新实践的一个缩影。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指示精神,近年来,汕头法院以“市中院带头,7辖区法院并进”的建设梯队,在全市范围构建非诉解纷体系。通过建强线下“一站式”解纷实体平台、健全“线上云端”解纷信息网络,为当事人提供多样化、专业化的纠纷解决渠道,发挥司法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助推市域诉源治理。

  “对诉至法院的纠纷,我们会引导当事人选择先行调解,实现诉前调解的常态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黄伟炫说,诉前调解时有法院司法权作支撑,由法院的法官进行法律指导,公信力较高,群众较容易接受。目前,全市法院已全部配备矛盾纠纷调解室,建成综合性调解中心7个,汇集劳动人事争议调裁审一体化工作室、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室、律师调解室、法律援助工作室等于一体,形成线下“一站式”解纷实体平台。去年年度,全市调解成功率达到30%左右,成功化解了多起纠纷。

  记者了解到,为提升解纷的智能化水平,汕头法院汇聚和应用了10大业务平台,包括多元化诉调管理平台、移动微法院、网上保全、网上鉴定、送达平台等。从“申请、审核、调解”到“立案、审理、执行”,都可以实现网上流转。“具体操作包括:在线申请调解、上传提交材料、电子送达、分配调解员、在线阅览电子卷宗、远程视频面对面调解、电子签名确认文书等。”黄伟炫介绍说,自从去年疫情发生以来,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我市更多地通过远程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调解。线上调解更加安全、方便、高效,也得到了许多纠纷当事人的认可。

  这几年,人民法院将解纷力量前移,通过与调解组织、行业协会、基层自治组织等主动建立联系和合作,形成一张解纷网络。据了解,目前汕头法院已经对接总工会、司法局、人民银行、工商联、妇联、律师协会等10余家单位和组织,建立形成以法院牵头、外部组织联动协调的纠纷调处机制。此外,汕头法院还结合汕头地区实际,在去年年底与市侨联设立了涉侨纠纷化解工作室,为汕头侨胞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处的服务。“通过联合调解,尽可能将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这种‘非诉讼’的方式,既能让当事人免于诉累,柔和高效地解决矛盾纠纷,又能盘活各个解纷组织的资源优势,发挥其领域专业性,共同融入到社会治理中来,从而实现更高层次的公平正义。”市中院立案庭法官助理方晓娴说。

  基层是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的重要环节,而基层自治组织在防范化解矛盾,尤其是民间纠纷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市中院着力推动解纷力量向基层下沉,通过探索在基层设立法官联络点、诉讼服务站和推动建立“无讼社区”,由法官对相关纠纷解决进行指导,提供法律咨询,进一步形成纠纷共治模式。“我们已在3个基层进行试点,在村镇街道设立服务站,提供法律咨询和解纷服务,效果良好,未来还将继续推广,为我市市域治理提供助力。”黄伟炫表示。

  本报记者 蔡僖婕 摄影报道

编辑:李雅斓 发表日期:2021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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