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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源头遏制人为野外火源

  本报讯 (记者李德鹏)清明节将至,也是今年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时期。近日,我市自然资源部门发出《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采取强有力和超常规措施,确保清明期间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当前,气温升高、春耕农事用火剧增、清明祭祀、旅游踏青等多重因素叠加,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各级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要本着“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以政府领导主导,部门分工协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压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链条,有效发挥应急、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专业优势,形成整体合力,实现“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

  全市要以狠抓野外火源管控为发力点,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和防火重点单位要认真学习推广“阳山经验”做法,采取“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的有力措施,全面形成预防在村居,早期火情扑救在乡镇(街道)的基层森林防灭火工作长效机制。清明期间,重点加强巡护管护人员的日常监管,组织护林员、干部职工加大辖区内山林巡护密度和频次,根据需要延长巡护时间,严格落实护林员各项工作职责;自然资源区县分局要对进山入林路口的宣传海报、市政府火源管制通告、警示牌、宣传横幅等进行更新和规范管理。并督促乡镇、街道、村居在进山入林路口设立防火临时检查站(卡口),依法对进山人员进行安全检查、警示教育、火种及容易引发山火的祭祀物品进行收缴和暂时保管。各防火检查站(卡口)要张贴“防火码”,利用大数据加强进山入林流动人员管控,确实做到把火源火种杜绝在山边林外,从源头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

  各级职能部门要多形式多渠道向群众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森林防火常识和应急避险知识,深层次全面提升全民森林防火意识。清明期间,要开展文明祭祀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倡导鲜花祭祖行为,让人民群众告别野外违规焚香烧纸的祭扫陋习,确实做到从源头遏制人为野外火源。同时,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执法管理,对违反《汕头市人民政府高火险期火源管制通告》和《森林防火条例》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处罚。

  清明节期间,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双值班”制度,认真做好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编辑:姚欢 发表日期:2021年03月23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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