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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十一届十六次全会精神和十一届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吴启煌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平、秘书长李绿岸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意见》的重大意义,牢牢把握“五大战略定位”和“两大发展目标”,紧扣市委《行动方案》的具体任务明确人大职责。市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要提高站位,心怀大局,自觉提高建设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意见》和市委《行动方案》及其任务分工,依法正确有效履职,推动省委、市委各项部署要求在人大和全市得到有效贯彻执行,确保市委全会精神落实到位、落到实处,为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建设发挥人大作用。

  会议要求,要抓紧实施三年立法规划,为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建设提供法治保障。今年,要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综合保税区条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条例、跨境电子商务促进条例、现代产业用地管理条例、科技创新条例、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等17个正式项目的审议工作和9个项目的起草工作,通过法治推进一批重大改革。要充分发挥执法检查的作用,发挥人大职能助推市委中心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在党委工作大局中来考虑、谋划和推进。要强化政治担当自觉接受巡察,以巡察为契机推动机关工作高质量发展。

作者:周敏 编辑:林郁 发表日期:2021年04月01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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