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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非法围蔽引发车祸

施工单位负责人被行政拘留,肇事大货车司机被刑拘

  道路施工围蔽在对交通通行造成不便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如果安全措施不到位,容易对过往车辆和行人造成伤害,故法律明确规定施工方未尽警示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近日,金平区大学路发生一宗致1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警方依法对肇事司机以及造成安全隐患的违法施工方予以处理。

  4月2日凌晨1时32分左右,河南籍男青年刘某伟驾驶号牌为粤D/628××的重型厢式货车沿大学路自西往东行驶,途经大学路嘉迪骏食品配送中心前面路段时,与同向行驶的一辆无号牌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刘某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刘某伟驾车逃逸。交警金平大队民警全力开展侦查,迅速锁定肇事逃逸嫌疑车辆,当天上午8时多在揭阳市揭东区埔田镇抓获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刘某伟。经审讯,刘某伟对其驾车肇事后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办案民警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发现,当时刘某驾驶摩托车是为了绕开前方道路的施工围蔽而拐出路口,导致其摩托车与同向行驶的大货车发生碰撞而引发交通事故。经核查,该施工路段未经报批便擅自围蔽,引发交通事故。交警部门随后依法传唤了施工单位负责人李某展。

  在事实面前,李某展承认他们私自占用道路施工,在没有向交警部门报备的情况下,在道路上设置水马围蔽,造成了交通安全隐患,表示他们将认真吸取教训,立即停止施工,在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完善报建手续后才重新开工。

  公安机关依法对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大货车驾驶人刘某伟实施刑事拘留,对存在违法施工行为的施工单位负责人李某展予以行政拘留。

作者:王开颖 编辑:姚欢 发表日期:2021年04月06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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