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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立法步伐提高立法质量

《汕头市立法技术规范(试行)》4月1日实施

《汕头市立法技术规范(试行)》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为了学习掌握该立法技术规范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快立法步伐,提高立法质量,打造治理高效的法治城市,4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汕头市立法技术规范培训班,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讲授,对立法技术规范进行了有重点、有针对性的解读。市人大常委会各专职委员、市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工委的专职副主任、业务科室全体人员、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顾问、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业务骨干,以及汕头市三年立法规划项目起草部门的政策法规科室负责人到会听讲。

汕头经济特区取得立法权25年来,立法成果丰硕,截至2020年底,共制定、修改、废止法规153件,现行有效的76件。《汕头市立法技术规范(试行)》的制定出台,有利于加强立法制度建设,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立法行为、提高立法质量,有利于加快立法步伐,有利于合理地调整社会利益关系,从而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该立法技术规范的制定出台也填补了我市立法制度建设的一个空白点。

据悉,《汕头市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以地方立法学理论为依据,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内容,共二十八条,主要对法规结构规范、条文表述规范、立法语言规范、法规修改与废止规范等作出规定,为我市立法工作者提供了一个基本指引和遵循,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操性。

作者:周敏 编辑:林郁 发表日期:2021年04月09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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